京華時報訊(記者孫思婭)因班長不讓玩牌結下梁子,49歲的首鋼工傷職工張強用拐棍將班長打成重傷。昨天記者獲悉,市一中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強有期徒刑4年。
  據一審法院認定,2013年二三月份,張強因玩牌問題與班長李某結下梁子。同年5月28日,在班組會散會後,張強用拐棍毆打李某,導致李某脾臟破裂,後被手術切除,經鑒定構成重傷。
  據被害人李某講,他是首鋼礦業公司燒結廠除塵車間清掃班的班長,張強是單位的工傷職工。2013年二三月份,他因為不讓張強在班組會議室玩牌,張強將他絆倒,張強自己也倒在地上,此後張強便稱被李某毆打並要1500元賠償。
  2013年8月1日,張強被民警抓獲。張強受審表示,其沒有毆打李某,他是無罪的,且不應承擔民事賠償。
  石景山法院一審認定,張強構成故意傷害罪,並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。張強上訴後,市一中院於2014年8月25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。  (原標題:因被阻止玩牌結下梁子 首鋼職工打傷班長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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